基本情况

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巨野县会盟路东、甘棠路西、凤台路南、古城西路北,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该地块总调查面积为2586m2,地块中心经度为116.06469°,中心纬度为35.40087°。

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历史上为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牡丹社区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2012年后停耕,拟建设河畔花都小区,对场地进行平整后,于2017年开始施工建设河畔花都小区,地基开挖土方在地块内暂存,后全部回填,不存在外来堆土和土方外运的情况。地块现状为居民住宅及沿街商铺,历史上为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牡丹社区农用地,地块南侧相邻为住宅小区、西侧相邻为居民住宅,东侧相邻为住宅小区,北侧相邻为凤台路(洙水河公园)。

根据巨野县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2012-2030年)和巨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巨征预公告〔2023〕3号)得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项目在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工建设完成,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6月18日对项目进行了处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巨自然资规罚字[2022]2-8号)。

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得知,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历史上为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牡丹社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玉米、蔬菜,相邻地块历史上也均为巨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牡丹社区农用地,后陆续建设为道路、住宅、公园等,通过分析地块用地历史,地块农作物种植期间,灌溉用水来自于地下水、雨水,种植期间未出现过农作物减产或大面积死亡的现象,表明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受到农药、化肥、灌溉、重金属的污染;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出现过土壤气味异常情况、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或地上运输管道,历史上的生产活动无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行为。

根据现场快筛检测结果,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内各监测点快筛数据与清洁对照点相比较,未见明显异常。

通过地块概况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一阶段工作,发现地块和地块周边区域现在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对地块产生明显影响的污染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风险可以接受,满足当前规划用地需求,调查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项目名称:河畔花都小区建设项目

调查单位:山东双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梅花

电话:13396213596